周一至周五:9:00-18:00
根據《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》、《關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》及《關于加快實施“領航計劃”打造人才創新創業發展生態先行區的意見》(深南發[2016]2號)等相關規定,現面向南山區企業公開受理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申請。通告如下:
一、申報時間
2017年5月2日上午9:00-16日下午18:00
二、配租對象
。ㄒ唬┢髽I:南山區2017年度人才安居重點企業;
。ǘ﹤人:院士、“千人計劃”人才。
三、申報條件及類別
。ㄒ唬┥陥竽仙絽^2017年度人才安居重點企業的條件及類別
1、注冊地及稅務登記地在南山區的企業(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,不含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內的企業及高爾夫、房地產類企業);
2、企業只能選擇以下一種類別申報:
。1)總部及重點企業;
。2)現代服務業及現代農業;
。3)國家、省、市、區獲獎科技企業;
。4)中小創新型科技企業;
。5)中小型文化創意企業;
。6)科研院所;
。7)“領航人才”所創辦企業或社會組織;
。8)區重點新引進企業及有重大項目企業。
。ǘ┰菏亢“千人計劃”人才的申報條件
1、須就職于南山區注冊及稅務登記的單位;
2、須通過就職單位申報。
申請所需材料、評分標準詳見附件《南山區2017年度人才安居重點企業定向配租評分標準》(下稱《評分標準》)。
四、房源概況
本次配租房源為冠銘雅苑一期、都市花園、新城花園、金地威新公寓、中熙香山美林苑、同樂村(8號公寓)、荔山產業園7個項目,共1736套房,建筑面積約16.08-88平方米/套。其中200套房源將面向 “區重點新引進企業及有重大項目企業”這一類別分配,400套房源配租給“2016年工業穩增長企業”,以各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通知為準。
五、租金標準
1、冠銘雅苑一期 :27.5元/月·平方米;
2、都市花園:39.6元/月·平方米;
3、新城花園:39.6元/月·平方米;
4、金地威新公寓:38.5元/月·平方米;
5、中熙香山美林苑:34.65元/月·平方米;
6、同樂村(8號公寓):34.65元/月·平方米;
7、荔山產業園:49.5元/月·平方米。
其中同樂村(8號公寓)、荔山產業園是租賃社會房源的項目,配租給企業的租金標準每年將會有所變動。
六、物業管理費
1、冠銘雅苑一期、都市花園、新城花園、金地威新公寓、中熙香山美林苑均為3.9元/月·平方米;
2、同樂村(8號公寓):100元/月·套;
3、荔山產業園:150元/月·套。
七、租賃期限
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租期3年,期滿后承租企業仍有租房需求的,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提出續租申請。符合屆時配租條件的,可視情況續租一次,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,續租期滿后將收回房源。承租企業被取消區人才安居重點企業配租資格的,不予續租。
八、重要提示
(一)承租企業只允許將該住房配租給本企業符合以下條件的人才(院士和“千人計劃”人才直接對應到個人):
1、與企業簽訂全職勞動合同且處于有效期,且在本企業正常繳納社保(或繳稅記錄);
2、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或中級及以上職稱,或二級技師以上證書;
3、人才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設用地、未購買或租賃保障性政策性住房、未領取過購房補貼;
其中,住房包括安居房(含準成本房、全成本房、社會微利房、全成本微利房)、房改房、經濟適用住房、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,集資房,拆遷安置房,軍產房,商品房,自建私房等。
4、人才未同時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補貼政策(包括杰出、領軍人才租房補貼,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,領航人才租房補貼等)。
(二)人才住房定向配租實行誠信申報制度,各企業對本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實性、合法性負責。企業實行住房專員制度,指定專人負責具體操作事宜;
(三)承租企業須將本企業人才住房配租的條件、程序以及結果等情況在本企業內公示;
(四)企業存在虛報瞞報、騙租、轉租、違規使用住房及對本企業人才資格把關不嚴等行為的,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法規和《深圳市南山區公共租賃住房合同》約定處理,且未來3年內不再受理違規企業以及違規個人的人才安居相關保障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