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一至周五:9:00-18:00
深圳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聯合總部大廈租賃申請
大廈位置:深圳高新區南區科苑大道與學府路交匯處;
出租面積:每層建筑面
積約2000平方米,按整層出租,共計14層;
租 金: 80元/㎡;
租 期:不超過5年;
裝 修:各層電梯廳、公共走道、公共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已裝修;研發辦公用房為毛坯,地面只做水泥砂漿,入駐企業需自行裝修。
空調:中央空調。
(一)《深圳經濟特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條例》;
(二)《深圳市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》。
審批數量:有數量限制,單個企業申請不超過兩層。
審批方式:單位申報、社會公示、審批機關審定。
(一)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:
1.在深圳市注冊、在海內外上市具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(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資質)的企業(新三板除外)或深圳市孔雀計劃團隊創辦的企業;
2.近5年內未曾在深圳購買過政府優惠的產業用房或產業用地;
(二)申請人符合以下情形的,優先安排:
1.市政府重點支持的創新型企業;
2. 獲得深圳市“孔雀計劃”創新創業團隊資助的企業;
3.公司股東或負責人入選國家“千人計劃”的企業。
(一)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(->園區管理->申報項目->產業用房租用(聯合總部大廈))在線填報申請書,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;
(二)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(復印件);
(三)2016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;
(四)2016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(驗原件);
(五)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;
(六)優先支持證明材料;
(七)近5年內未曾在深圳購買過政府優惠的產業用房或產業用地的說明函。
以上材料一式兩份,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,A4紙正反面打印/復印,非空白頁(含封面)需連續編寫頁碼,裝訂成冊(膠裝)。
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,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。
(一)受理機關: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
(二)受理時間: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
(三)聯 系 人:周行椿、柳相輝(88103984、88103764、88103957)
(四)受理地點: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區3006室
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。
申請人網上申報——向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—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審核――社會公示——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下達批準文件。
30個工作日內發布申請結果。
證件:批準文件。
申請單位須在批準文件下達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入駐手續,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的,視為自動放棄,重新安排其他企業入駐。
申請人憑批準文件辦理入駐。
不收費。
無年審。